【債權讓與同意書】在車禍糾紛處理上的運用

在車禍糾紛處理實務上,【債權讓與同意書】在計程車司機靠行而發生車禍時,較常被運用到。

因為靠行的關係,計程車行照上的車主通常是記載「○○交通有限公司」,但實際上的計程車所有人卻是運將,一旦發生車禍,車行大多會要求運將自行把車修復,運將為了能儘早上路載客營業,在車禍賠償問題尚未解決前,也可能會先自行墊付修車費用把車修好。

為了符合法律規定「有權利的人才能主張損害賠償請求的權利」,又要解決「運將才是計程車的實際所有人而非車行」的問題,因此設計了這紙【債權讓與同意書】來解套。

此外,保險公司為客戶辦理車禍出險理賠後,也會用到類似【債權讓與同意書】的書面,以做為向肇事者代位求償的依據。

至於一般家庭也可能發生車主登記的名義人與實際用車的人是不同人,例如車子登記在太太名下,但實際每天開車上路的人卻是丈夫,萬一發生車禍,如果太太不想淌車禍糾紛的混水,也可以運用這紙【債權讓與同意書】讓先生自己去處理車禍賠償的相關事宜。